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波密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,帕隆藏布河北岸。最高峰明朴不登山,海拔6118米。县城所在地扎木镇,海拔2700米。气候温和湿润,年均温8.5℃,1月均温-0.2℃,7月均温16.5℃,年降水量900毫米。波密县受印度洋海洋性西南季风影响,印度洋暖湿气流沿雅鲁藏布江,进入帕龙藏布河,因此,海拔2700米以下属亚热带气候带,2700-4200米属高原温暖半湿润气候,4200米以上属高原冷湿寒湿带,年日照时间1563小时,年均温度8.5度,年无霜期176天,>10度积湿为2269度,年均降水量977毫米。